商务部要求各地制订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记者25日获悉,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印发《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制订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商务部还明确,将加强对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跟踪研究,加大*策扶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信保等*策问题。
2012年是 十二五 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电子商务工作,对于构建搞活流通长效机制,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推动对外贸易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电子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着力加强电子商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力度,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推进电子商务建章立制工作也是要点工作之一。据悉,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以络零售立法为突破口,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机结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各地则要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信用、物流、供应链协同、融资服务等环节,制定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开放性、兼容性的地方性*策、法规和规章。
在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工作方面,工作要点明确,将研究推动络零售规制、流通电子商务应用等各项工作,特别要推动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开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等领域试点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强对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跟踪研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加大*策扶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等问题。